设为首页加入收藏
  • 首页
  • {$vo.typename}
  • {$vo.typename}
  • {$vo.typename}
  • {$vo.typename}
  • {$vo.typename}
  • {$vo.typename}
    • 当前位置:首页>吉林>停工留薪期可享哪些待遇?时间如何确定?人社部解答

      停工留薪期可享哪些待遇?时间如何确定?人社部解答

      发布时间:2026-04-26 来源:进退出处网作者:随缘CJQ

        停工留薪期可享哪些待遇?时间如何确定?

        停工留薪期是职工

        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

        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

        接受工伤医疗的期限

        一般不超过12个月

        停工留薪期的时间,由已签订服务协议的治疗工伤的医疗机构提出意见,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并通知有关用人单位和工伤职工。

        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

        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,可以适当延长,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。

        停工留薪期可享哪些待遇?

        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

        除享受工伤医疗待遇外

        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

        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

        评定伤残等级后,停发原待遇,按规定享受伤残待遇。

        若该职工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,可以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。

        停工留薪期的时间如何确认?

        停工留薪期一般以职工

        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时起算

        工伤停工留薪期计入年休假吗?

        《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》

        第六条规定

        职工依法享受的探亲假、婚丧假、

        产假等国家规定的假期

        以及因工伤停工留薪期间

        不计入年休假假期

      【编辑:周驰】

      </p>

      • 上一篇:{loop type="arclist" row=1 }{$vo.title}